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 (一)

贡献者回答正当防卫的五大要件如下: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时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5、对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对防卫人一般无特殊要求,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私力救济四个条件 (二)
贡献者回答私力救济分为自助行为与自卫行为,包括自卫行为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实施自助行为需满足四个条件:
首先,必须为保护自身权利。其次,情况紧迫,无法及时寻求国家保护。再次,采取的行动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后,行动后需立即请求国家介入。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危险的“现时性”,即面临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利益的“急迫危险”。二、避险目的明确,即为了避免自身或他人的“急迫危险”而采取行动。三、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即不采取避险行动,无法保护更大的法益。四、避险行为具有“相当性”,即所采取的措施不应超过必要限度,所造成损害不应超过可避免的危险程度。
自主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首先,目的为保护自己的请求权。需注意三点:仅限于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除外);仅限于自己的请求权(保护他人权利不成立自助行为,但可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请求权附有抗辩权或性质上不得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不可自助。其次,情况紧迫,无法请求公力救济,如果不实施自助行动,请求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再次,行动不超过必要限度,具体而言,如果扣留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毁损财物;如毁损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拘束其人身。无论如何,均不得伤害其身体。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构成侵权行为。最后,自助后需及时请求公力救济,否则不发生自助的效力,行为人可能须承担侵权责任。
紧急避险属于自助行为吗,自助行为的构成是怎样的? (三)
贡献者回答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紧急避险属于自助行为吗,自助行为的构成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无过错和避险过当情形,避险时给其他人造成损害,该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举例:甲乘坐公交车,途径一交叉路口时,乙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公交司机丙为躲避乙,采取紧急刹车措施,避免了人车碰撞,但甲因稽查车而摔倒,致腿骨骨折和脸部擦伤,甲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管长林律师解答:
紧急避险不属于自助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私力救济,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的性质是相同的。私力救济分为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上述的紧急避险自卫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管长林律师解析:
自助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为保护权利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2.必须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
3.必须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措施;
4.必须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如可以扣押财产,但不能羁押人身,(并非绝对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但只能在必要的情况下,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超过必要限度的,会构成侵权行为;
5.必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管长林律师,江西赣州人,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秉承“卓越追求、信诚为本”的原则,先后为众多个人、私企及国企提供法律服务。
简述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四)
贡献者回答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如下:
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危险正在发生;
3、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4、行为人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5、没有超过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一、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如下:
1、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
5、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条件;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
综上所述,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只有符合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皮律网关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属于什么事由就整理到这了。